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的自查和迎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于第8~10周(10月22日—11月9日)进行。
二、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要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常规课堂教学检查
1.教师教学情况
(1)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相符程度,教师对教学内容熟练程度,教案、教学课件准备,多媒体使用、板书、作业批改等情况;
(2)教师执行教学规章制度情况,包括是否私自停、调课或更换任课教师,不按时上、下课等情况;
(3)教师课堂教学整体效果,对学生课堂秩序的管理情况;
(4)教师的仪态。
2.学生上课情况
(1)课堂纪律: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吃零食、睡觉、玩手机、讲话及其他影响课堂秩序的现象;
(2)出勤情况:学生是否按时出勤,是否完成作业等情况。
(二)实验教学情况检查(配合实验设备处)
1.是否按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开设实验项目,尤其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设情况;
2.实验报告的批阅情况;
3.实验指导教师指导和擅离岗位情况等。
(三)期中考试安排检查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安排表报教务处考务科,教务处抽查。
(四)教评教、学评教开展情况检查
组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进行教学经验交流及相互学习;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所修的所有课程任课教师评价(包括公外课程、体育、思政类课程);教评教、学评教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评教表格见附件1、附件2,届时教务处将开通教务系统网上评教系统。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校内专家组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事 项 |
检查人 |
10月24日~ 10月26日 |
实验教学检查 |
实验设备处、督导小组、教务处 |
10月31日~ 11月9日 |
常规课堂教学检查 |
各教学单位自查;督导小组、教务处检查 |
期中考试安排 |
各单位自行安排,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抽查 |
|
11月9日之前 |
教评教、学评教 |
各单位自行安排 |
四、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织人员按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并整改,异常情况及时报归口单位处理。
2. 请各教学单位参照上述要求并结合实际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教学基本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值得借鉴的经验等,并于11月16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与各类检查的汇总表(相关表格见附件3~附件6)报送教务处,检查工作总结报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版,各类检查的汇总表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