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我院专业申报质量,做好2015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拟新增专业的要求及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协调。
要遵循教育规律,结合我院办学特点,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力求促进学院整体专业结构布局的优化。
(二)立足需求,强化特色。
要依据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导向,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分析报告,依据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按照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增设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我省新兴产业领域相关的专业,重点培育服务地方支柱产业的应用型专业。
(三)优化结构,择优培育。
要以学院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科学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优先培育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实习等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逐步建立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结构科学的专业体系。
二、申报准备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各系(院)要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专业申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并于4月15日前将其报至教务处。
(二)各系(院)要认真研究制定专业申报前的调研工作计划,并务实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了解拟新增专业在国家及省内的布局情况、行业的人才结构现状、人才需求状况、专业发展趋势、岗位对知识能力的要求、相应的职业资格、学生的就业去向等),并形成拟新增XX专业的调研报告,于5月23日前报至教务处。
(三)各系(院)拟新增专业在调研后,需进行相关论证和具体申报工作。此两项工作和学校的评审、遴选推荐工作,将另行正式通知。
(四)上述两份材料的纸质版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同时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030759(内线:8759),0551-63030750(内线:875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