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从2014年启动试点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工学一体”就业就学人才培养制度,旨在解决一线工人职业能力提升、职业发展空间有限等问题,鼓励新生代劳动者从事生产、服务一线工作,加快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破解就业结构性难题。
“工学一体”是我省就业工作的重要创新。它指的是“政府引导推动、企校合作融合、招工招生同步”的就业就学人才培养模式,具体又分为招工招生、招生招工两种模式。招工招生模式,即职业院校面向企业有培养意向、个人有学习意愿的一线青年工人,开展以提升综合职业能力、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教育;招生招工模式,即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同制定招生章程、人才培养方案,职业院校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培养业务骨干为目标的职业教育,企业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将其录用为准员工。
“工学一体”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导向,通过政府搭建企校合作平台、企校联合招工招生、企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企校联合开展课程开发、企校联合组建教师队伍、企校联合实施教学活动、企校联合开展考核评价、畅通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等8项措施,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在课程开发上,更加体现就业导向和职业特征;在教师队伍建设上,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在教学活动上,以企业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按照工作过程和员工自主学习要求设计、安排教学活动,实现工学交替进行。
为支持开展“工学一体”试点工作,我省将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的“工学一体”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学员3000元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