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检测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5月4日(星期一)—2014年5月8日(星期五)
二、考试对象:期中考试针对在校生。
三、考试安排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表(含随堂测试)请于4月28日前报教务处考务科,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四、考试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期中考试,并做好考场检查及监考表编排等相关事宜,认真做好制卷及试卷保密等工作,严格考风考纪,责任到人。
2.请各教学班的辅导员根据《学生守则》,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工作,各院、部教学秘书认真做好试卷的保管、收发工作。
3.请各教学秘书认真核对监考人员名单,监考教师原则上不得缺席、调换,如有特殊情况,请于考试前一天报告教务处和所在单位,以便及时安排。
4.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学生一律凭考试相关证件(学生证或考试证)进场,考前由监考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发卷。
5.监考教师应认真做好考场记录,发现舞弊和违纪者,当场纠正、制止。情节严重的,除记录外,即时上报。
6.考试结束后,各院、部认真组织试卷的评阅、成绩汇总及分析、反馈,任课教师保管好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以做平时成绩考核依据。
7.以上未尽事宜以《安徽三联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为准。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