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本学期教学计划,部分课程在学期中期已经结课,根据《安徽三联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拟在第11周(5月17日)进行阶段性期末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第11周前(含第11周)结束的课程,将安排在5月17日进行期末考试。
具体时间安排:上午 09:00—11:00
下午 14:00—16:00
二、本次提前结束的部分课程期末考试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相关教学单位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学习《安徽三联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召开考务培训会议。考试工作方案中应包括考试组织机构及成员、各项工作的推进步骤、完成时间节点、简要的工作要求等。各教学单位于5月14日(周四)前将方案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各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三、各教学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课程考试,形成统一格式的《考试安排表》于5月14日(周四)之前电子版、纸质版(签章)各一份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各教学单位自行审核试卷,依据《安徽三联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试卷格式、题型、题量、覆盖度等方面严格把关,逐份填写《安徽三联学院试卷审核表》,5月15日前完成试卷审核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将各类考场资料(巡考记录表、考场记录表、违纪学生统计表、旷缺考学生统计表等)报教务处。
六、未明事宜,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