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5年6月22—26日举行。为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安排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履行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现就做好考试、成绩评定及试卷保管等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考试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第16周内(2015年6月19日前)完成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及考查课程考核工作(考查形式可多样化,成绩采用五档制)。
2.考试课期末考试统一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26日;课程考试每天安排三场,具体时间为:第一场 8:20—10:20;第二场 10:40-12:40;第三场 14:30—16:30。(原则上一个年级一专业每天排一门课考试)
二.考试的组织安排
1.根据考试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教学单位认真做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工作。
2.缓考的学生要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备案,参加下学期开学组织的补考,否则视为缺考。
3.严格试卷管理
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考试的保密工作,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严禁教师在考前泄露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严格做好试卷印制、收发等整个过程及相关文本材料的保密工作,防止考卷(题)泄露,交接试卷务必持试卷交接单。
4.规范考务管理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监考教师等召开考务培训会,高度重视考试、考查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2)监考教师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并按照考试安排和监考职责履行监考任务,对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在考试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监考人员,学院将按《安徽三联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版)中“考试与成绩管理类”予以处理。
教务处特别提醒:考场严禁使用手机、电脑(笔记本)等电子设备。
(3)为严肃考试纪律,学校将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工作,对考试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定期通报,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组织好本部门考试巡查工作。
(4)当天考试结束,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应及时统计学生缺考违纪情况,并报教务处。
(5)考试结束后,学校安排集中阅卷,试卷不得带出学校,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教师按照规定进行阅卷、评分,阅卷完成后应组织交互审核并签名确认,确保阅卷质量。
5.成绩评定和质量分析
(1)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应结合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阅卷教师应及时、准确地完成试卷批阅,并进行复核,避免多次修改分数,经相互审核确认后,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未经批准,不按期提交成绩者,将按照《安徽三联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版)》中“考试与成绩管理类”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2)阅卷工作结束后,授课教师应按照规定进行试卷分析(见附表)、试卷装订等后续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并归档。
三.其他考务相关工作
1.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做好本单位考试工作安排,并制定工作方案。
2.学生成绩表一式三份(8K,部门、教务处均盖章),一份装订,一份留存所在部门,一份教务处留档。
3.期末分析一览表请按时报教务处。期末试卷的装订将在期末补考后按授课班级进行,评阅后的试卷及成绩表请所在部门妥善保管。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