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开设学院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050201 |
英语 |
文学 |
外语学院 |
050207 |
日语 |
文学 |
外语学院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工学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工学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080903 |
网络工程 |
工学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081602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艺术学 |
艺术学院 |
081801 |
交通运输 |
工学 |
交通工程学院 |
081802 |
交通工程(工程造价方向) |
工学 |
交通工程学院 |
12020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203K |
会计学 |
管理学 |
财会学院 |
120204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财会学院 |
130310 |
动画 |
艺术学 |
艺术学院 |
◆报名条件
1.我校2015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不含专升本)学生;
2.取得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注意:准备申请第二学位的同学不能辅修与自己主修专业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辅修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只能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班级辅导员处报名,填写《安徽三联学院修读辅修及双学位专业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后于2016年11月份发录取通知书。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0月31日。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缴费,注册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学籍。
◆学习时间
主要利用课余时间授课,单独开班。
◆颁发证书
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并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由学校统一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并完成双学位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双学位证书。
◆学习费用
学费:80元/学分,每学期开课前交学校财务处;
书本费:第一学期预收500元,最后一学期结算,多退少补,由学校财务处代收代支。
◆咨询服务
部门:教务处
咨询电话:0551-63830760(内线8760)
地点:图书馆T407办公室
联系人:张家胜
学生问答:
1、开展辅修专业及双学位教育有何意义?
答:一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二是拓宽我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毕业生在人才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三是满足学生多学科学习兴趣需求。
2、什么是辅修专业、双学位?学分是如何要求的?
答:(1)辅修专业:是指本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称为辅修专业),辅修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2)双学位:是指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及其学士学位的同时,修读另一学科门类的某个专业及其学士学位(简称双学位),双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6学分。
3、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如何发证?
答: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取得辅修专业教育所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并在学信网标注;修读双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取得双学位教育所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并在学位网标注。辅修专业及双学位证书可在校园网和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网站查询验证。
修读双学位,未达到双学位教育所规定的学分要求,但达到了辅修专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主修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无论辅修专业或双学位学分是否完成,均不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其已修读的合格课程可按公共选修课程记入主修专业学籍。
4、就业及待遇如何?
答: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是按主修专业进行就业,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可作为就业的辅助材料供用人单位参考。
5、免修(免听)制度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答: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相同时,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可以免修。若辅修专业及双学位教育的课程安排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安排时间有冲突,学生应参加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申请辅修专业及双学位课程免听,并自修所缺课程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6、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学籍管理有什么规定?
答:教务处在每学期开课前对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前一学期的主修专业课程进行审核,若有3门课程不及格,则取消其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学习资格,书面通知学生和开办学院。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学生,若一学期内有1门辅修或双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可安排补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学习资格,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和开办学院:
(1)辅修或双学位课程补考不及格者;
(2)一学期内同时有2门辅修或双学位课程不及格者。
7、如何退选?
正在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退出修读,但退出修读须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书面告知开设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的学院,开设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的学院核实后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该学生所修读的已合格课程按公共选修课程记入主修专业学籍。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退学者,其修读的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课程学分不予认可。
学生若中途退出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的学习,所交的修读费一律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