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学校在T518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学士学位评定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金会庆教授委托,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鲁先长教授主持。
会上,校学位评定办公室汇报了2020年第二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依据、审查程序及审查结果;与会委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经过审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了表决结果。本次评定会共有15名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条件,决定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规范的重要工作,学位授予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在严把出口质量,挤掉“学位水分”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学士学位评定的引领作用,以规范与品质为前提,积极鼓励结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通过课程重修等方式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保障学生权益。